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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教育学院民事调解小组人员组成及工作制度

发布时间:2017年10月26日 17:35    作者:    来源:    点击率:

民事调解小组成员:

组长:童保庆

成员:张旭如杨渊李娟琴韩勇

民事调解工作制度:

第一、民事调解原则:

一、依法原则,依据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,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,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;
  二、自愿平等原则,在双方当事人自愿、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;
  三、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,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,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第二、调解工作纪律
  一、不得徇私舞弊;

二、不得对纠纷当事人压制,打击报复;
  三、不得侮辱、处罚当事人;

四、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;
  五、不得吃请受礼。
第三、调解程序
  一、受理纠纷:
1、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;
2、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;
  二、调查分析:
  受理纠纷,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,及时判明纠纷性质,是非曲直,进行研究分析;
  三、调解:
 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,充分说理,耐心疏导,学习法律规定,消除隔阂,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。

第四、汇报制度
  一、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;
  二、每季向党委会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;
  三、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会汇报;

第五、登记制度
  一、受理民事、经济纠纷应填写登记表;
  二、调解民事纠纷,调解结果要进行登记、建档保存;
  三、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研究,要填写案件讨论登记表,登记表要附卷;
  四、向院党委请示、报告重大疑难案件,并做好登记。

 

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

 

 

附:教师教育学院民事调解小组民事纠纷调解登记表》

教师教育学院民事调解小组民事纠纷调解登记表

当事人

申请人:

被申请人:

申请时间:

调解时间:

调解结果

双方当事人确认签字

申请人:

被申请人:

回访情况

备注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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