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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教育学院2018年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实施办法

发布时间:2018年10月23日 10:16    作者:    来源:    点击率:

 

根据晋师党字〔2017〕18号《关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》文件要求及研究生院《关于2018年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》,为加强我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,调动广大研究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,全面提高学院研究生教育质量,特制定《教师教育学院2018年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实施办法》,此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执行,具体如下:

一、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的组织与领导

成立2018年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:

主任:闫建璋

副主任:童保庆 刘岗

秘书:李世宽

成员:张海珠、孙枝莲、杨红萍、张旭如、李娟琴、史红霞、

王卫丽、李风琴、侯慧明、乔延菊

二、申报对象及条件

1.在册的2018级、2017级研究生;

2.同一年度,每位研究生只能申报或参与1项;

3.研究生在休学期间不得参与项目申报;

4.申报限额:学院2018级、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3%,共15项。

5.要求:项目最终成果形式须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,原则上要求核心期刊一篇以上。成果论文在发表时,第一作者必须为项目负责人,作者署名第一单位必须为“山西师范大学”,并标注“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资助”字样。

6.创新项目可采取个人或项目组的形式自主申报。以项目组形式申报的,成员不得超过3人,且须指定一人为项目负责人。

7.研究生创新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到三年。结题后方可毕业。

具体要求详见《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资助与管理办法(暂行)》

三、学院申报及评审时间和方式

1.2018年11月12日前各年级研究生填写《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》及汇总表,经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后以年级学科为单位统一提交纸质版《申请书》1份和电子版《申请书》及《汇总表》到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。

2.2018年11月13日-18日,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对本院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预审,确定推荐上报名单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公示3天。

3.2018年11月19-20日上报研究生院。

四、注意事项:

1.由于下发到学院的数额有限,每位同学申报创新项目必须经本人导师同意,经导师推荐后方可提交申请。

2.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一旦获批立项,必须在毕业前结题,否则会影响正常毕业。

教师教育学院

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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